兌換點數機制說明

乳桶點數兌換時間:2024/11/1-2025/5/31


刮刮卡抽好禮

  • 每點限兌換一次,兌換後系統即自動扣除使用點數,點數經扣除後亦不得取消兌換。
  • 乳桶點數無法兌換現金及折抵消費,亦不可轉讓予其他帳號使用。
  • 獎項不限每人兌換次數,依照兌換優先順序,兌完為止。
  • 刮刮卡抽好禮為隨機中獎(中獎有一定機率,並非張張有獎),如獎項已全數贈送完畢,將提前結束不另行通知。
  • 刮刮卡抽好禮獎項「六甲田莊鮮乳兩瓶組」須在一個月內兌獎完畢,逾期即失去兌領資格。
  • 獎項如已兌換完畢,請改兌換其他符合兌換門檻之活動獎項,若兌換獎品於活動期間兌換完畢,活動將提前結束,主辦單位有權不再追加獎項數量。
  • 參加刮刮卡抽好禮獲得實體獎品,請填妥正確獎品收件資訊,主辦單位將依照填寫的寄送資料作為配送依據,為保障個人權益,不得要求活動小組修改或變更已送出之個人資料。如資料填寫不完整造成無法寄送或退回,即視為自動放棄兌換資格,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返還點數或補寄獎品。
  • 實體獎品類將於完成兌換程序後之一個月後進行獎品寄送作業。
  • 本活動獎品寄送之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中獎者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非屬於台澎金馬地區者,恕無法寄送。寄送地址請中獎人填寫完整、正確,並保證所有填寫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主辦單位不負擔兌換獎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年度」獎品金額超過NT$20,000元者,依法須扣取10%所得稅並寄發扣繳憑單;「年度」獎品金額超過NT$1,000元者,依法仍寄發(免)扣繳憑單。未在線上領獎表單內提供身分證件照片者,將在年度累計領取滿一千元獎品的當次,收到主辦單位電話通知補繳身分證件照片,拒絕繳交者將喪失該次領獎資格,已兌換之點數將不予以退還。

集點換

  • 每點限兌換一次,兌換後系統即自動扣除使用點數,點數經扣除後亦不得取消兌換。
  • 乳桶點數無法兌換現金及折抵消費,亦不可轉讓予其他帳號使用。
  • 獎項不限每人兌換次數,依照兌換優先順序,兌完為止。
  • 如獎項已全數贈送完畢,將提前結束不另行通知。
  • 獎項如已兌換完畢,請改兌換其他符合兌換門檻之活動獎項,若兌換獎品於活動期間兌換完畢,活動將提前結束,主辦單位有權不再追加獎項數量。
  • 參加集點換獲得實體獎品,請填妥正確獎品收件資訊,主辦單位將依照填寫的寄送資料作為配送依據,為保障個人權益,不得要求活動小組修改或變更已送出之個人資料。如資料填寫不完整造成無法寄送或退回,即視為自動放棄兌換資格,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返還點數或補寄獎品。
  • 實體獎品類將於完成兌換程序後之一個月後進行獎品寄送作業。
  • 本活動獎品寄送之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中獎者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非屬於台澎金馬地區者,恕無法寄送。寄送地址請中獎人填寫完整、正確,並保證所有填寫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主辦單位不負擔兌換獎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年度」獎品金額超過NT$20,000元者,依法須扣取10%所得稅並寄發扣繳憑單;「年度」獎品金額超過NT$1,000元者,依法仍寄發(免)扣繳憑單。未在線上領獎表單內提供身分證件照片者,將在年度累計領取滿一千元獎品的當次,收到主辦單位電話通知補繳身分證件照片,拒絕繳交者將喪失該次領獎資格,已兌換之點數將不予以退還。
  • 任何破壞活動進行、違反活動條款或冒用、偽造第三人資料參加本活動者,包括但不限於人為操作、蓄意偽造、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經他人檢舉並提供證據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權利,且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活動商品,主辦單位亦保有取消參加者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累計達活動指定點數門檻即可於台灣牧場活動網站進行兌換,可重複兌換相同獎品,各品項不限兌換數量,活動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 所有累積點數需於2025/05/31 23:59前完成兌換,逾期視同放棄。
  • 兌換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要求將獎品讓與他人。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主辦單位:台灣牧場股份有限公司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本活動參加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瞭解並同意接受下列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及其委託廠商(以下合稱本公司)

2.    蒐集之目的:辦理本次活動及作為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或本公司為執行業務或前述蒐集之目的所必需之保存期間。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委託執行廠商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加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加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加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加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活動參加者瞭解本公司上開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參加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開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活動參加者資料。

活動參加者在依本活動辦法之活動參加方式參與活動時,即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上述個資法告知事項,並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本次活動參與蒐集目的範圍之用途。

主辦單位將依填寫之個人資料將獎品以郵寄遞送至參與人指定地點,若不提供活動所需之相關資料,將無法完成獎品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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